食物熱量計算:449法則從何而來?如何理解?
449 法則
所謂 449 ,是我們對於三大基本熱量來源——碳水化合物、蛋白質、脂肪——對人體的熱量供應量,的記誦口訣。它意味著:
- 每公克的碳水化合物可以提供人體 4 大卡的熱量。
- 每公克的蛋白質可以提供人體 4 大卡的熱量。
- 每公克的脂肪可以提供人體 9 大卡的熱量。
久而久之,我們只聞其口訣,不聞其來源與本質。甚至「449」口訣本身,在過度簡化之下,搖身一變成了「449 法則」。
然而,這麼簡單美好的計算方式,只需要稍作思量,就知道「代誌應該不是憨人想的那麼簡單」。
怎麼說呢?試想:
- 「澱粉」與「纖維素」都是碳水化合物,所以每公克的「澱粉」跟每公克的「纖維素」,都一樣能提供給「人體」4 大卡的熱量嗎?
- 剛染上腸胃炎,正在上吐下瀉的小明,與身體健康的小美,同時吃下了「重量相同的吐司」,都一樣能「吸收利用」等量的熱量嗎?
關於第一點,很顯然地,人類並沒辦法消化纖維素,遑論 4 大卡了,其實幾乎無法獲取任何熱量。
關於第二點,就算是健康的小美,在不同時刻進食,或是用不同的咀嚼速度,其消化吸收的效率都會有所差異了。在不同個體之間,怎麼可能一模一樣呢?
那麼,這個「449 法則」,究竟是從何而來?究竟如何理解它呢?
Atwater system
於是問題來到:「我們當初是如何測量食物熱量的?」
幾乎所有的文獻都指出,濫觴就是 Atwater 與他的團隊們(十九世紀末的事)。他們運用的道理很簡單:
可代謝能量 = 食物總能量 - 排遺總能量
白話來說就是,他考量到了吃進去到拉出來有多少被排掉,剩下的就是當做被吸收利用了。以蛋白質為例,排遺或排洩出來的含氮廢物(在這個例子中,還真的不容易定義究竟是排遺還是排洩),會拿來當做浪費掉的能量作為計算。
而這裡的熱量測量方式,採用的是彈卡計(Bomb Calorimeter),將食物進行完全燃燒反應,測定系統的升溫。我們知道,人體最終利用食物產生能量的方式是「呼吸作用」,而呼吸作用化約而論即是將食物氧化,產生能量。這也是為什麼彈卡計測量出來的熱量具有生物學上的效度。
考量到「排出的」,與「蛋白質有很多種啊」,與「單糖多糖也有差異啊」,與「脂肪酸有很多種啊」,Atwater 的方式經過了後續其他團隊的優化,最終得出的「平均值」就是 4-4-9 這個簡單粗暴的數據了。
然而,我們終歸要知道,「用燒的」跟「消化吸收」之間,依然存在或大或小的差異。例如:
- 有些食物能燒出能量,但我們不一定有酵素去消化它。
- 直接用燒的氧化,跟用呼吸作用氧化,化學式子依舊不一樣,其能量運用效率也不是完全相同。
- 即使考量到最後沒消化吸收而排出的比例,但生物體的個體差異並沒有被完整交代。
- 其實動物大部分能量都拿去用來「消化」了。
- 也就是說,效益問題其實在所謂的 449 系統中,並沒有考慮進去。
- 再簡潔一點解釋,就是「你上一餐消化出來的能量,大部分都拿去消化下一餐了」!
- 這件事本身很有趣:你「吃」,主要不是為了「生活」,而是為了「消化」。
結論
至此,我們知道:
- 「449 法則」源自於「Atwater System」。
- 「Atwater System」利用「彈卡計」測量食物熱量,考量了「未吸收」的內容,計算出「人體吸收的熱量」。
- 「4-4-9」這個數據,是近似值,也是平均值。
- 「4-4-9」這個數據,至今還在使用,具有一定參考價值,但根據食物種類的差異,其誤差「可大可小」。
題外話
順帶一提,酒精是 7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