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P、OP 是什麼的縮寫?

OP 是 Original Publishing 的縮寫。在台灣我們通常稱之為「製作公司」、「唱片公司」。

SP 是 Sub Publishing 的縮寫。在台灣我們通常稱之為「版權公司」。

SP 跟「版權」有什麼關係

從字面上可以看出一絲端倪。

SP 做為 Sub(有附屬的意味)這樣一個存在,其實一開始就是製作公司做大之後,為了管理方便所增編的組織。

試想,公司旗下如果有很多藝人,而每個藝人又有很多作品,而每個作品又各自有各自的詞曲作者…… 哇,要處理每個權利人的權利,業務量超大吧!

所以製作公司就設立一個專門處理版權問題的子公司。久而久之,後來就算是專門處理版權問題的版權公司,也被大家稱呼成 SP 咯。

總而言之,SP 處理版權問題。簡單來說,就是負責抽版稅,然後把錢分給權利人。

如何理解 OP

SP 專門處理版權這件事理解後,那 OP 是誰呢?

簡單來說,誰出錢發唱片誰就是 OP 啦。所以其實我們平常俗稱的「唱片公司」就是 OP。換句話說,資方就是 OP。

錢怎麼算?

先講個簡略版的,有機會再詳細談,或是你真的很好奇可以底下留言(?)

假設一首歌賺了 100 塊。

此時老闆(資方)拿最多,這個大家沒意見吧?於是 OP 抽走了一半,拿了 50 塊走。

權利人拿多少呢?雖然數字很奇怪,但目前市面還真的就默認照這個比例在給:5.4%。

聽起來慘不忍睹對吧,但故事還沒結束。這 5.4% 由 SP 負責代收,但 SP 幫你到處討錢可不是免費的,於是跟你來個二八分潤……

別再抽了!油水都沒了!

不好意思,還沒完,二八分潤後,權利人再跟 OP 五五分。

就算你是這首歌 100% 的詞曲創作者,這首歌賺的 100 塊你最後只能拿到100×5.6%×80%×50%=2.24100\times 5.6\% \times 80\% \times 50\%= 2.24,哇靠,2.24 塊而已。更不用說如果你只是作曲人,只能拿差不多 1 塊。